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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_高校信息查询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性质:政法院校  所在地:西藏
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夺底路70号
电话:0891-6370259
网址:http://www.tpa.net.cn
211院校:否 985院校:否

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位于拉萨市夺底路68号,距市中心布达拉宫8公里,创办于1956年9月。办学初期的主要任务是培训在职公安和政法系统业务骨干。

2003年4月16日,经教育部批准在原西藏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的基础上改建成为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为政法序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由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主管。内设12个副县级机构,有教职工127人,其中专(兼)职教师69人,全日制在校生1071人。开设了警察管理、治安管理、侦查、国内安全保卫、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信息安全与网络监察、公安文秘8个专业,是西藏自治区唯一的一所公安院校,担负着提高在职民警素质和培养预备警官的重任。学校现占地约150亩,可利用建筑面积1.9万m2,各类建筑面积22666m2。固定资产约1100万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价值513.4万元、馆藏图书67900多册。

自1956年至今,为适应西藏公安工作需要,学校先后开办了四年制、三年制、二年制普通中专班;二年制成人中专班及二年制的公安边防班;一年制在职民警文化补习班;一年制成人大专预科班;以及各种内容、时间不等的培训班。2002年和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意项,开办了二年制普通大专班和成人大专班。2006年与中国刑警学院签订联合办学意项,开办了三年制(函授)成人本科班。多年来为西藏公安战线培养输送了2000多名公安专业毕业生,培训、轮训在职民警10000多人次,保安培训等1800多名。毕业的学生遍布全区公安基层一线,大部分成为业务骨干,一部分已走上处、局、科、所、队等领导岗位,为维护国家统一、西藏社会稳定发挥着巨大作用(全区76县都有我校毕业的学生或培训的学员)。

西藏警专自建校以来,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从严治警、从严治校”的方针,以“培养政治合格、业务精良、纪律严明、作风严谨,适应新时期警务工作需要的,符合我区公安工作特点的新型实用型人才”为工作目标,坚持“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特色是学校的生命力”的办学思路,为突出公安院校办学特色,逐步建立了以侦查学和治安学为主体,以法学为基础,以公安科技和警察管理学为两翼的学科体系,重点建设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等具有西藏公安特色的专业。通过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学校的各项工作取得了辉煌成就:曾被公安部授予“全国文明礼貌月活动先进集体”、“全国公安战线文明单位”称号;在布达拉宫灭火战中荣立“集体三等功”;在拉萨的反骚乱斗争中(1985年、1989年)两次获得集体嘉奖;1999年荣获“自治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称号;2000年荣获“自治区文明学校”、“五四红旗团委”、“取缔冲拉亚岁”先进集体等称号;2005年荣获“西藏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大庆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在几次自治区中等专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中均名列前茅。